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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1890亿土耳其里拉,有效期三年。双方还签署了在土耳其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这将有利于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本币进行跨境结算,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6月13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达到350亿元人民币/1890亿土耳其里拉,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双方同意可展期。同时,双方还签署了关于在土耳其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

业内人士指出,这一安排标志着中土金融合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将极大便利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本币进行跨境结算,进一步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规模约4.5万亿元人民币。这些协议在维护全球金融稳定、提供流动性支持、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与土耳其央行的续签,进一步扩大了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

在中土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框架下,土耳其央行预计将积极利用人民币互换资金支持本币结算,这将有助于提高中土双边贸易的便利化水平。

此外,人民币清算行安排是人民银行与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共同建立的互信机制,旨在支持当地人民币业务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人民币清算行已得到各国央行和主流金融机构的广泛认可。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已有超过1000个境外金融机构在人民币清算行开立了清算账户。人民币清算行不仅为境外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清算服务,还依托内地外汇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等政策优势,提供人民币资产及流动性支持。同时,清算行还可直接服务境外企业和个人,开发多元化的人民币产品,满足各类客户的金融需求。

业内专家表示,人民币清算行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为两国经贸合作提供丰富的人民币选项和解决方案,提升跨境人民币服务能力和清算效率,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清算行还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重要参与者,通过积极参与外汇、债券等市场交易,发行和创新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活跃了人民币离岸交易。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