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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上海市国资委与工商联联合召开座谈会,介绍《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地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国企民企双向赋能、共同繁荣,涉及科技创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金融服务等方面。

6月13日,上海市国资委与上海市工商联携手召开上海地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座谈会,会上,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马晓宾详细介绍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地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这一举措旨在推动上海地方国企与民企双向赋能、共同繁荣。

该《指导意见》明确了国企与民企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领域的深度合作,特别是在上海“3+6”重点产业领域,鼓励国企民企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建联合实验室,实现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加速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同时,倡导双方相互开放应用场景,加大创新产品的培育与应用。

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指导意见》要求传统制造企业积极应用先进技术,推动数字化技术与生产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实现协同发展。同时,鼓励国企民企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鼓励国企民企双向进入、交叉持股,优化股权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吸引民企参与城市更新、老旧厂房改造等项目,推动存量资源的盘活利用。

在金融服务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保险企业和证券企业被鼓励为不同行业、不同阶段的企业提供多样化的信贷产品和保险服务,增强股权融资服务力度,推动企业债权融资。同时,鼓励国企民企聚焦主业共同设立各类基金

为构建健康发展的良好生态,《指导意见》强调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同时,落实支持政策,推动供应商选择规范化、流程化、透明化,强化党建引领,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上海市国资委与上海市工商联将共同努力,确保《指导意见》各项举措落地实施,促进国企与民企在更广泛、更深层次的合作。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