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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委联合工商联发布《指导意见》,鼓励国企民企双向进入、交叉持股,优化股权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时吸引民企参与城市更新、老旧厂房改造等项目,焕发老字号品牌新活力。

  人民财讯6月13日电,上海市国资委联合市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地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深化国企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点击此处了解更多详情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国企民企双向进入、交叉持股,以此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发挥资本纽带的关键作用,进一步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此举不仅将增强企业竞争力,还将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同时,政策明确提出吸引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国有老旧厂房改造以及存量土地开发等重大项目的投资与建设,通过引入民间资本和先进管理经验,为这些项目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此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老字号品牌的焕新工作,旨在传承与发扬传统文化,焕发老字号新活力。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国企民企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