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修订《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专项评价办法》
AI导读:
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并发布了《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专项评价办法》,对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进行了全面优化,旨在完善社会责任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未来,中证协将持续引导行业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中国证券业协会6月13日消息,为督促证券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中证协修订并发布了《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专项评价办法》,该办法对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进行了全面优化。此举旨在完善社会责任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修订后的《评价办法》共十八条,涵盖总则、评价内容、评价实施与结果运用、附则等四章内容,并明确了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参与社会公益、所获表彰奖励等四项评价内容,共计13个评价指标。这些指标旨在全面反映证券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
修订亮点方面,为加强专项评价之间的统筹协调,修订后的《评价办法》将“服务绿色发展和‘双碳’目标”“服务创新发展”两项指标并入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以更好地助力行业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同时,结合行业实际和近几年评价情况,新增了“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情况”“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标情况”两项指标,以督促行业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持续发挥资源优势和专业能力。此外,还对“社会责任工作获得表彰或奖励情况”“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情况”两项指标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调整,以提高指标设计的精确性和针对性。
未来,中证协将持续引导行业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证券公司扎实开展“一司一县”结对帮扶、各类公益行动等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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