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AI导读: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三年。此举标志着中土金融合作迈上新台阶,有助于提升中土双边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新华财经北京6月13日电(记者翟卓)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13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1890亿土耳其里拉,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展期。这一举措标志着中土金融合作迈上新台阶。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与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多项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这些协议在维护全球金融稳定、提供流动性支持、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规模约4.5万亿元人民币。
通过与土耳其央行的续签协议,土耳其央行积极使用人民币互换资金支持开展本币结算,这有助于提升中土双边贸易便利化水平。此外,这一安排也将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更多使用本币进行跨境结算的机会。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还签署了关于在土耳其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这一安排是人民银行与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就支持当地人民币业务发展建立的互信机制。截至目前,人民银行已在32个国家授权34家人民币清算行,覆盖全球主要经济体。
人民币清算行在遵守所在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人民币业务,为两国经贸合作提供丰富的人民币选项和解决方案。它们还可以提升所在国整体跨境人民币服务能力和清算效率,更好地满足两国企业在双边贸易投资活动中的本币结算需求。
此外,人民币清算行还是离岸市场人民币政策传导、业务规则解释的重要渠道。它们可以向当地企业和金融机构传递人民币最新政策和业务资讯,帮助各类主体把握市场机遇,降低业务风险。同时,人民币清算行还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主要参与者,积极参与当地外汇、债券等市场交易,活跃人民币离岸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这些安排将有利于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本币进行跨境结算,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加强中土金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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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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