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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日前发布新闻公报,认定美国科技巨头苹果公司和元公司违反欧盟《数字市场法》,分别处以5亿欧元和2亿欧元的罚款。此次处罚是该法生效以来首次作出的非合规认定,引发广泛关注。双方公司均提出异议,可能加剧双方紧张关系。

  欧盟委员会日前发布新闻公报,认定美国科技巨头苹果公司和元公司违反欧盟《数字市场法》,分别处以5亿欧元和2亿欧元的罚款。这是《数字市场法》自2022年11月生效以来首次作出非合规认定,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

  据欧盟委员会指出,苹果公司在应用商店运营上存在限制行为。规定要求,在苹果应用商店发布应用的开发者应免费告知用户替代方案,以便用户选择其他购买渠道。然而,苹果公司实施多项限制,不仅阻碍开发者通过外部渠道获利,还导致用户无法选择更经济的替代选项,且未能证明这些限制具备客观必要性,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严重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元公司则因数据服务违规受罚。欧盟《数字市场法》要求,平台运营商整合用户个人数据时,必须获得用户同意,不同意的用户应享有使用个人数据较少的替代服务。但在2023年11月前,元公司推出的“同意或付费”广告模式,使用户要么同意数据整合获取个性化广告,要么支付月费使用无广告服务,明显违反法规。尽管元公司后来推出新选项,但处罚决定仍追溯至《数字市场法》生效之初至新选项推出前。

  根据公告,苹果公司和元公司需在60天内执行决定,否则将面临更多罚款。欧盟委员会清洁、公正和竞争转型执行副主席特蕾莎·里贝拉强调,此次处罚彰显《数字市场法》作为监管工具的重要性,旨在确保数字企业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潜力,拓展用户选择,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苹果公司和元公司均提出异议。苹果公司表示将上诉,指责欧委会不公平对待,认为决策损害用户隐私安全与产品创新。元公司则称欧盟此举为“制造障碍”。分析人士认为,欧盟对两家公司的处罚可能加剧双方在关税等问题上的紧张关系。

  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表示,欧洲在贸易、技术和市场等领域具备制定反制措施的能力。欧委会发言人托马斯·雷尼耶否认处罚针对美国企业,强调处罚决定基于保护用户权益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本报柏林电)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