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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旨在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创新升级,加强与新三板合作对接,推动更多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对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证券报记者6月12日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旨在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创新升级,加强与新三板合作对接,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闽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这一举措对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若干措施》从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支持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以及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四方面提出了12条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对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具有深远的影响。

在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方面,《若干措施》允许福建省内银行为台胞在闽合法合规商品房交易相关款项办理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这一规定极大地便利了台胞在闽的金融活动。

针对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若干措施》明确了审慎合规银行可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这一规定有助于提升跨境贸易的便利化水平。

为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若干措施》提出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再投资依法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外债、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这一规定将进一步简化台资企业在福建的投资流程。

此外,《若干措施》还要求平稳推进政策试点,扎实做好金融风险评估,强化跨境金融风险监测与防控,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推动《若干措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