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新举措
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提出12条政策措施,旨在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助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对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此举旨在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助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
《若干措施》围绕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支持福州、厦门、泉州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以及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对持续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具有深远意义。
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推动《若干措施》各项政策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大对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保障。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加大金融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两岸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企
允许福建省内银行为台胞办理商品房交易相关的跨境人民币收付款及境内支付业务,提升境外来闽人员支付服务水平,包括线上预约开户、ATM改造、外币兑换点建设等。
二、支持跨境贸易开放试点
在福州、厦门、泉州实施多项便利化措施,如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便利化、新型跨境贸易结算优化、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扩大等。
三、便利跨境投融资
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再投资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外债、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
四、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风险
平稳推进政策试点,强化跨境金融风险监测与防控,确保金融稳定与安全。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
2025年6月1日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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