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为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国务院在4.4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消化拖欠款项。湖南省已批准发行20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此举旨在推动资金回流企业,激活经济内生动力,但地方偿还风险需关注。

  为了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难题,国务院在今年4.4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特别安排了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消化这些拖欠款项。这一创新政策已经逐步落地实施。

  近期,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了湖南省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据当地官方媒体报道,此次方案中财政部分两批下达湖南省新增债务限额1823亿元,其中专项债务1465亿元,特别划拨了200亿元专门用于解决拖欠企业的账款问题。这意味着湖南计划今年通过发行20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专项解决拖欠企业的账款,而其他省市也将采取类似措施。

  财达证券常务副总经理胡恒松向第一财经透露,专项债券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的政策是在2025年两会期间首次提出,此前并无此类操作。在偿还拖欠账款的过程中,专项债资金由财政部划拨至省级财政厅,再由省级财政厅依据规划和需求分配至地方财政局,最终由财政局拨付给符合条件的企业。但需注意,专项债并非清偿所有欠款,只有被纳入前期摸排形成的专门企业名单的企业,才能获得资金支持。

  胡恒松进一步表示,去年12月相关部门已对各地市、区县拖欠企业账款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以北部某省为例,此次汇总拖欠账款的情况以已签署的合同为准,省内11个地市及其下辖区县均通过当地财政局报送数据,经由省财政厅汇总后反馈给工信部。之后,各地财政部门将安排发行专项债并转贷给地市、区县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拿到资金后,将按照合同基准支付给被拖欠款项的企业。

  专项债首次支持偿还拖欠企业账款

  面对近年来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拖欠账款问题更是加剧了企业的经营压力。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总额已达26.06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了8.6%。

  当前,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持续增长,账期不断拉长,“连环欠”现象日益突出。账款拖欠不仅存在于企业之间,也包括政府拖欠企业的情况。为解决这一难题,中国政府正加大力度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去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对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了全面部署。今年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大了治理拖欠企业账款的力度。此外,今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方案》。

  在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众多举措中,今年引入了一个新举措: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资来偿还拖欠企业的账款。

  例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计划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比上年增加5000亿元,重点用于投资建设、土地收储和收购存量商品房以及消化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方面。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向第一财经表示,今年采取专项债来偿还拖欠企业账款是一个创新举措,一般来说这笔资金都由地方政府使用,未来相应的偿债责任也在地方。这也是应对当前问题的一个临时性应急举措。

  从湖南预算调整情况来看,湖南今年发行的20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均由省级转贷给市县使用,这笔资金占当地新增专项债总额的比重约为14%。

  目前,全国今年4.4万亿元新增专项债券中,官方尚未明确具体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的额度。但据胡恒松透露,在与部分地区财政主管部门的交流中了解到,当地拟用于拖欠企业账款的额度大概为17%左右。他预计今年全国化解拖欠企业账款的额度总量应该在15%-20%的范围内。而温来成则预估,今年全国新增专项债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的比重大概在10%以上。

  若按专家估算的最低10%比例计算,今年4.4万亿元新增专项债中或有超过4400亿元资金将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当然,实际数据还有待官方进一步披露。

  根据企业预警通数据,截至目前,地方政府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约16541亿元,其中未披露具体项目的特殊新增专项债约为2509亿元,占总额的比重约为15%。

  胡恒松认为,专项债解决拖欠企业账款有助于推动资金回流至企业,既能为企业再投资提供必要资金,又能依托资金注入持续扩大生产,从而多维度激活经济内生动力。尤其在当前逆周期调控背景下,此举或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冲经济下行压力。

  地方偿还风险可控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政府债券,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一般来说,专项债券应用于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并以项目收益来还本付息。那么,此次地方通过发行专项债来偿还拖欠企业账款,未来如何偿还债券本息呢?

  胡恒松指出,近年来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而保障基本民生等支出持续增长,导致财政收支压力持续增大,部分地方甚至无法正常支付企业账款。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偿还拖欠企业账款,从属性上来说确实是置换已有债务(还旧债),与置换隐债形式相似。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偿还来源,实际上还是要靠地方财政来偿还。

  他认为,虽然此次置换与隐性债务的本质不同(置换隐性债务是为了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但偿还企业拖欠款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地区内中小企业的生存及经营,进而提高地区的财政收入。此次地方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未来可以通过再融资专项债券的方式持续化解,或是在财政状况好转后,由地区财政资金进行偿还。

  温来成表示,根据最新规定,未来用于偿还拖欠企业账款的专项债券本息,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通过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方式来解决,以防止偿债风险。

  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专项债券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项目专项收入难以偿还本息的,允许地方依法分年安排专项债券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调度其他项目专项收入、项目单位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偿还。这一举措旨在确保专项债券实现省内各市、县区域平衡,省级政府承担兜底责任,确保法定债务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严防专项债券偿还风险。

  胡恒松认为,此次专项债券用于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影响显著,意味着专项债券的用途可以更加多样化,不再局限于政府投资项目上。从时间线来看,从2024年底提出的专项债券用于化解隐性债务、解决存量商品房和土地储备项目问题,再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解决拖欠账款问题,专项债券的用途导向明显,即只要有利于地方政府解决财政问题的方向都是受到支持的。

  上述《意见》还明确规定,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这使得专项债的投向进一步扩大。同时,《意见》也明确专项债券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养老金及支付单位运行经费、债务利息等。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