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局发布措施,允许福建省内银行为台胞合法合规的商品房交易办理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进一步便利了两岸经济交流,深化两岸经济融合,促进福建示范区建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局携手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该措施明确指出,福建省内的银行机构被授权为台胞在闽合法合规的商品房交易提供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在遵循“展业三原则”的前提下,福建省内银行可为台胞处理商品房交易相关的跨境人民币收付款业务以及境内的支付需求,进一步便利了两岸经济交流。

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两岸金融合作迈出了新的一步,对深化两岸经济融合、促进福建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