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外汇局发布金融支持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措施
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从优化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支持跨境贸易开放试点、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新华财经北京6月12日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助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
《若干措施》围绕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从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支持福州厦门泉州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等四方面提出12条具体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对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积极推动《若干措施》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意见,加大金融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包括允许福建省内银行为台胞办理商品房交易相关的跨境人民币收付款及境内支付业务,提升境外来闽人员支付服务水平。
二、支持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包括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跨境贸易结算、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等。
三、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包括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再投资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支持福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等。
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包括平稳推进政策试点、强化跨境金融风险监测与防控。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局
2025年6月1日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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