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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为加强能源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编制,保障规划实施,修订形成了《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适用于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分领域能源规划、区域能源规划及省级能源规划。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为强化能源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流程,确保规划有效落地,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在引领、指导和规范能源发展方面的作用,国家能源局对《能源规划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正式向社会各界征求宝贵意见。

  该《办法》明确指出,能源规划涵盖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分领域能源规划、区域能源规划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能源规划(简称省级能源规划)。《办法》全面适用于上述各类能源规划的研究编制、衔接审批、正式发布、实施监督及评估调整等关键环节,旨在提升能源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办法》的具体解释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国家能源局所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