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AI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网信办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直播电商行业监管,解决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问题,明确平台及直播人员责任,强化监督手段,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将出台《办法》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
科技日报北京6月10日电 (记者付丽丽)10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为加强直播电商行业监管,促进健康发展,该局联合国家网信办起草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现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10日。此举旨在应对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快速发展中出现的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问题。
《办法》详细规定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包括身份认证、资质审核、违法违规行为处置等,并要求平台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及直播营销人员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禁止虚假宣传,确保商品或服务介绍真实准确。
在市场监管方面,《办法》强化了监督手段,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违法违规主体可要求直播电商平台采取处置措施,并明确了处罚依据,增强了可操作性。此外,《办法》还探索了对违法违规主体的流量监管,推动自然人主播、数字人的监管,并建立直播营销人员培训、黑名单管理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办法》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也贴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旨在保障行业健康发展,不会给相关主体带来额外负担。
(文章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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