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再深化,引领创新发展新篇章
AI导读: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提出四大核心部署,旨在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助力深圳在教育科技人才、创新链产业链融合等方面先行先试。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已有多项成果获推广,将在更高起点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圳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意见围绕“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及“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模式”四大核心方面展开部署,旨在通过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创新试验及开放举措,助力深圳在教育科技人才领域、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粤港澳合作、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自实施以来,已有一批创新举措取得积极成效,形成了多项被国家采纳的制度成果。截至目前,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48条经验已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推广,彰显了其在改革创新方面的领先地位。
意见强调,深圳将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以更好地发挥其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引擎作用,以及在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
在金融领域,意见提出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实践场景和规则体系,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并允许符合条件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港两地上市。
在创新支持新兴产业方面,意见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平台,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准入应用机制,并深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制度改革创新。
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方面,意见支持深圳探索数据交易、可信流通等机制,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并探索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此外,在服务贸易、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等方面,意见也提出了多项创新举措,如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改革闲置土地处置机制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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