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新意见:推进金融、科技、人才等全面改革
AI导读: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旨在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金融、技术、数据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涉及金融领域专项试点、科技人才协同融合、服务贸易优化升级等内容。
为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该意见旨在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模式。
意见强调,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提供范例。其中,金融领域将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支持深圳深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探索开展跨境直升机飞行等业务。
在科技人才方面,意见提出加强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探索新型研发机构薪酬市场化管理制度,支持深圳医学科学院在科研管理、人才聘用、经费使用等方面探索新机制。此外,还将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引进更多急需紧缺人才。
此外,意见还涉及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包括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完善便利人员流动配套机制等方面。同时,将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和交流合作,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此意见,要求各有关方面按照本意见要求和经批准的事项清单,依法赋予深圳相关管理权限,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本次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进入新阶段,将有力推动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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