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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龙飞受贿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财物上缴国库。此案彰显了我国反腐斗争的坚定决心。

人民财讯6月10日电,6月10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受贿案。法院对被告人龙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同时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自2000年至2023年,龙飞利用职务之便,包括在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多个高层职务,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13万余元。

此案彰显了我国反腐斗争的坚定决心,对贪污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