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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旨在深入实施《“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申报流程包括企业自愿申请、初审及材料提交等步骤,需严格按照《规范条件》与《实施办法》执行。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6月10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此举旨在深入实施《“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依据最新修订的《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及《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0号),以下分别简称《规范条件》与《实施办法》。现全面启动第二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流程,具体通知内容概述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集团需积极组织并指导本地区(本集团)内相关企业完成申报工作。

  二、工业机器人领域相关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需准确、完整地填写《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申请报告》(附件1),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需提交至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

  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中央企业将依据《规范条件》与《实施办法》对提交的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在《申请报告》中明确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四、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中央企业需汇总经初审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并编制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连同企业上一年度的《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年度自查自评报告》,务必于2025年7月10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同时,需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刻录至光盘,随纸质材料一并邮寄。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