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严查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维护税收安全
AI导读:
税务部门公布3起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涉及企业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严重损害国家税收安全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此举再次强调依法纳税的严肃性和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彰显税务部门对涉税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打击态度。
新华财经北京6月10日电(记者董道勇)记者获悉,税务部门10日公布3起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这些案件涉及企业通过个人账户收款构建“资金暗河”、设置“内外两套账”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严重损害国家税收安全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均被依法查处。此举再次强调依法纳税的严肃性和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同时提醒消费者索要发票,共同维护市场公平。
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海南欧丽家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该公司及其分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款、设置内外两套账等方式,少缴税费共计1256.98万元,被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总额约2900万元。
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重庆多笠原食品有限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该公司通过个人账户隐匿销售收入、设置内外两套账,少缴税费共计699.07万元,被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总额约1400万元。
三、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怀化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该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收入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少缴税费共计196.58万元,被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93.04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隐匿未开票收入通常不计入正规财务系统,常见手段包括现金交易不开具发票、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款等。此类行为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危害国家税收安全。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曹越指出,偷税行为不仅侵蚀税基,减少公共服务资金来源,还会影响市场资源配置,引发不正当竞争,阻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曹越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应吸取教训,树立正确纳税意识,依法诚信纳税。今年以来,税务部门明显加大涉税违法案件公布力度,已公布超150起典型案件。专家学者认为,依法打击偷逃税违法行为是对守法者最大保护,彰显税务部门对涉税违法行为“零容忍”态度,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秩序,保障守法者权益,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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