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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青岛金某金行贵金属有限公司法人刘某香及其女儿李某,通过虚假黄金交易项目骗取公众资金4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2亿余元。此案警示投资者应警惕高收益伴随的高风险,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2025年6月是全国“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6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一起重大非法集资诈骗案,该案以黄金交易为幌子,实则是一场庞氏骗局。涉案的青岛金某金行贵金属有限公司(简称“金某公司”)法人刘某香及其女儿、公司总经理李某,通过虚假黄金交易项目,骗取公众资金。

刘某香与李某在2015年10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未经许可,通过随机拨打电话、发放宣传单、举办推荐会等方式,公开宣传黄金延期交付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他们声称投资者可选择数月后实际交付黄金饰品,或选择退还本金并支付月息0.5%至1%的利息。但实际上,绝大多数资金并未用于黄金交易,而是被用于返本付息、购买证券保险、购置房屋车辆等。

经审计,金某公司共向1600余人非法集资4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2亿余元。案发后,刘某香还销毁了备份的财务数据。2024年9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判处刘某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三百三十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此案还牵出金某公司业务总监高某旋,其模仿公司业务模式诈骗600万余元。检察机关在办理高某旋案时发现金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遂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并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最终证实金某公司的非法集资规模远超最初报案数额。

检察机关强调,加强金融领域行刑衔接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投资者应警惕高收益伴随的高风险,通过官方渠道核查投资项目的合法性,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