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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了4件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涉及养老金融诈骗、虚假炒汇、网络借贷和黄金投资等领域。文章提醒投资者要保持理性判断,严格核查资质,谨慎签订合同,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10日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4件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养老金融诈骗、虚假炒汇、网络借贷以及备受关注的黄金投资领域。

谎称黄金期货交易,骗取公众资金

在刘某香、李某集资诈骗、洗钱案中,被告人通过谎称进行黄金期货交易等方式盈利,夸大黄金市场的投资回报率,宣传投资到期后可以任意选择黄金实物或退还本金并支付高额利息。被告人在门店内摆放大量黄金实物,营造黄金现货托底、投资无风险的假象,诱使社会公众选择返本付高息的兑付模式。经审查发现,绝大多数资金并未用于黄金交易,而是用于返本付息。

2015年10月至2022年11月,该团伙共向1600余人非法集资4亿余元,其中90%资金用于返本付息,其余用于购买证券保险、房屋车辆等,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2亿余元。最终,刘某香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330万元。

检察机关建议从三方面防范:强化风险认知,保持理性判断;严格核查资质,确认合规经营;谨慎签订合同,警惕违规承诺。

养老金融诈骗,老年人成重灾区

在周某标、李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案公司以提供养老公寓、旅居基地为噱头,打着“养老金融”旗号,针对老年投资人推出“旅居预付卡”“养老公寓”等产品,承诺高额利息和高质量养老服务,导致大量老年人陷入庞氏骗局。

2013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该团伙共吸收资金50.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达15.4亿余元。最终,周某标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九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560万元。

检察机关建议老年人增强风险意识,不轻信“高收益”承诺;核实养老服务资质,警惕“预付费”陷阱;投资前多向子女、专业部门咨询,发现线索及时举报。

虚假炒汇平台,骗取公众投资

在王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案公司搭建虚假MT4炒汇平台,谎称可代为在平台“开户”,有专业人士对账户进行日常维护和开展真实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保证到期能获取高额回报。经审查发现,该炒汇平台无法进行真实外汇交易,投资人资金也未汇入真实的国际外汇交易市场,大部分资金用于返本付息和个人高消费。

王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非法募集资金19.2亿余元,案发时未兑付本金3.9亿余元。最终,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机关建议投资者理性投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金融知识学习,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发现被骗时积极维权。

网络借贷平台,变相承诺保本高息

在张某峰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被告人通过搭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以合法网络借贷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通过变相承诺保本、高息利诱、公开宣传的方式吸引投资人关注、投资。通过隐瞒实际主要借款人、编造虚假标的、期限错配等方式归集资金,导致广大出借人对真实的资金用途、资金风险情况不了解,最终造成投资人损失。

2013年至2021年间,张某锋等人非法吸收资金2.69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1.05亿余元。最终,张某锋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

检察机关提示,投资者应强化理性认知,牢记“投资有风险、入场需谨慎”。要坚持“四查”原则:查资质、查项目、查流向、查舆情。同时,要做好“证据”留存,便于维权追责。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