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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4件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裔某集团集资诈骗案涉及金额巨大,引发社会关注。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最终多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5年6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4件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上海裔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周某标、李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揭示了非法集资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

案例显示,自2009年11月至2021年12月,沈某峰(红通在逃人员)组织招募团队,在上海、江苏等地开设养老旅游基地等项目,通过旅游宣讲会等方式推销理财产品,承诺保证本金和固定收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经审计,裔某集团在此期间共吸收资金50.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达15.4亿余元。

2021年12月,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发现裔某集团销售的“旅居预付卡”具有非法募集资金特征。2022年3月,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周某标等人。同年7月,对已出逃境外的沈某峰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国际刑警组织随后发布红色通报。

2022年7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通过恢复和固定电子数据,发现了周某桃等人在2020年初已知晓公司无法兑付的情况,遂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检察机关认定周某标等6人均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依法提起公诉。

2023年12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周某标等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九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560万元。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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