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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明确国资央企应建立三级规划体系,完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旨在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办法将产业优化调整作为重点,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

  本报北京6月6日电 (记者李心萍)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首次以制度形式明确,国资央企应建立“中央企业总体发展规划+重点任务规划+企业规划”的三级规划体系,完善了规划编制、执行、评估、调整、评价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此举对优化国资央企产业布局、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规划是指中央企业在分析宏观环境和内部发展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对未来一定时期内企业发展作出的方向性、全局性部署,突出对产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的战略性、整体性安排。

  办法共分6章39条,包括总则、发展规划管理机制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发展规划执行、发展规划评估和调整以及附则等内容,全面覆盖了规划管理的各个环节。

  该办法将产业优化调整作为三级规划的重点内容,旨在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助力国资央企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外,办法还完善了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两个层面的规划编制、执行、评估、调整、评价等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实现规划全链条、全过程、全级次监管。在编制阶段,国务院国资委将“一企一策”审核企业规划,确保规划与国家、行业及国资央企规划指标和重点任务相衔接。在执行阶段,中央企业应构建“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进机制,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为加强制度执行硬约束,该办法还将发展规划作为中央企业投资监管、财务预算、资本经营预算、专业化整合、考核分配、监督追责等工作的重要基础。对规划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