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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将全面摸清“三农”家底,调查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等新情况,全面展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普查每十年一次,2026年正值普查年度。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涵盖2026年全年。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盛来运指出,此次普查在全面摸清“三农”家底的基础上,将深入调查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情况,全面展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农业普查每十年一次,2026年正值普查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相关规定,农业普查于尾数逢6的年份举行。此次普查对象广泛,涵盖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及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普查范围涉及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

  盛来运强调,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进行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及农村居民生活情况。

  此次普查在继承前三次普查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创新。普查将结合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长表与短表,提升普查效率,减轻基层负担。同时,普查将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普查数智化水平,并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促进普查成果的广泛应用和共享。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