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日公布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2024年度主承销业务执业情况市场评价结果,5家证券公司脱颖而出,荣获A类评价。此次评价旨在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主承销商执业水平,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

【导读】新规则下首次评价,5家券商获评A类

见习记者舍梨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2024年度主承销业务执业情况市场评价结果。这是自去年10月交易商协会修订评价规则后,首次公布的综合性评价结果。

结果显示,72家参与市场评价的主承销机构中,26家为全国展业银行,28家为地方展业银行,18家为证券公司。其中,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泰海通、中信建投、招商证券等5家证券公司脱颖而出,荣获A类评价。

72家主承销机构参评,竞争激烈。

据悉,本次评价旨在持续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主承销商执业水平,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评价对象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一般主承销业务资格的72家主承销类会员,开展主承销业务未满一年的不评定分档结果。

在全国展业银行中,7家获A档、17家获B档、2家获C档;地方展业银行中,5家获A档、18家获B档、2家获C档、3家获D档;证券公司中,除上述5家A档外,还有10家B档、3家C档。

此外,交易商协会于2024年度创新推出特色主承销商评价机制,对定价能力、普惠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服务市场对外开放方面表现突出的四类特色主承销商予以专项展示。中信建投证券、工商银行、中信证券等在市场价值发现能力方面表现突出。

交易商协会持续优化承销机构队伍建设,通过日常评价和综合评价,引导主承销商提升综合执业能力,推动市场从“规模驱动”向“能力驱动”转型。

近年来,交易商协会不断完善承销机构动态管理机制,明确承销机构退出机制设计,提升承销机构整体执业能力,实现承销机构队伍的动态调整。

据悉,评价结果发布后,交易商协会将建立“一机构一反馈”制度,助力主承销商补短板、锻长板,形成“评价-反馈-提升-再评价”的良性循环。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