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AI导读:
五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意见,旨在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意见提出建立权责清晰、方式多元的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良性互动。中央层面将统一建立大江大河干流补偿机制,并逐步推广至其他重点流域。
记者6月4日获悉,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五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意见,旨在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该意见提出,要建立覆盖更全面、权责更清晰、方式更多元、治理更高效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的良性互动,确保保护者和贡献者得到实惠。同时,健全奖罚分明的制度,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意见还明确,中央层面将统一建立大江大河干流的补偿机制,特别是针对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此外,地方层面也被鼓励自主深化重点流域补偿机制建设,并探索对其他生态环境要素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实现路径。
此外,意见鼓励地方在总结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对其他具有外溢性的生态环境要素开展补偿。加快探索其他生态环境要素指标设定、数据监测、保护成本核算、量化考核等,因地制宜拓展森林、草原、大气、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生态环境要素的补偿机制。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建成并稳定运行,主要一级支流补偿机制也基本建立。到2035年,补偿机制将全面覆盖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
中央财政将在长江、黄河干流建立统一的补偿机制,并计划逐步推广至其他重点流域。同时,为确保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相适应、地方财力可承受,将每三年进行一次政策评估调整。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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