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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俄罗斯黑麦粉进口。此举将丰富国内粮食市场,促进中俄贸易合作,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推动粮食市场多元化发展。

  海关总署6月3日发布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签订的关于俄罗斯黑麦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俄罗斯黑麦粉进口。这一举措将进一步丰富国内粮食市场,促进中俄贸易合作。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13号(关于俄罗斯黑麦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符合以下条件的俄罗斯黑麦粉将被允许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

  二、允许进口的产品为俄罗斯联邦境内种植的黑麦为原料,经加工获得的食用或食品加工用精细粉或粗粉状产品。

  三、生产企业需确保产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并经俄罗斯联邦官方检查、推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注册。

  四、植物检疫要求严格,确保不携带中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五、食品安全方面,产品需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全过程防止致病微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六、原料产自无关注检疫性有害生物地区,并实施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七、包装要求严格,使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要求的材料,标注可追溯信息。

  八、运输工具需符合双方卫生防疫要求,不得混入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限定性检疫物。

  九、每批产品需随附符合国际标准的植物检疫证书。

  十、俄罗斯输华黑麦粉应来自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注册的企业,名单可查询海关总署网站。

  此次公告的发布,标志着中俄在黑麦粉贸易领域的合作迈出了重要一步,将为国内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促进粮食市场多元化发展。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6月3日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