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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改革实施后,首季征期运行平稳,全国水资源税收入达到104亿元,新试点省份增长16.4%。新试点地区申报户数增加,无证取水纳税人完成申报,居民和企业节约用水意识显著增强。

  本报北京6月2日电 (记者王观)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水资源税改革实施后,首季征期运行平稳,改革效应已初步显现。今年一季度,全国水资源税收入达到104亿元,其中新试点的21个省份贡献了43.5亿元,在剔除水力发电季节性因素和农业用水按年申报因素后,这一数字较2024年季均水资源费收入增长16.4%。新试点地区水资源税申报户数增至8.7万户,相比2024年水资源费缴费户数增加了1.3万户,增幅达到18%。同时,新试点地区中0.35万户此前无证取水的纳税人已完成申报,其中0.27万户纳税人主动申领了取水许可证。这一系列措施在基本没有增加终端正常生活生产用水负担的同时,显著增强了居民和企业的节约用水意识。

  自2024年12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根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纳税人可以按月、按季度或按次申报缴纳水资源税。今年一季度,标志着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后首个完整季度征期的顺利结束。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