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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晚,博主段某因穿着胖东来红内裤过敏事件公开道歉,并赔偿胖东来各项经济损失40万元。事件导致胖东来对多名涉事员工作出处理。法院认定段某行为侵害胖东来名誉权。

5月30日晚,自称穿着胖东来红内裤过敏的博主段某公开道歉,承认“没有把握好言语的分寸,对法律没有足够的了解和敬畏”。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已判决段某赔偿胖东来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事件发生后,胖东来对多名涉事员工作出免职或降职处理。

段某在个人账号发布视频致歉,称自己作为胖东来忠实粉丝,因皮疹病痛和不稳定情绪,在未弄清商品质量前发布了无知视频,给胖东来造成了巨大伤害。对此,他向胖东来和公众道歉。

据悉,1月30日,段某向胖东来生活广场反馈购买的女士红色内裤掉色并导致过敏。胖东来员工积极沟通协商,并陪同就医检查支付医疗费。然而,2月4日,段某仍发布视频贬损商品品质和服务行为。

胖东来公司随后对涉案商品进行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法院认为,段某在未核实皮炎是否由商品导致的情况下发布视频,存在主观过错,侵害了胖东来公司的名誉权。

法院酌定段某赔偿胖东来公司40万元经济损失,双方当庭均表示暂不上诉。此外,胖东来还发布了调查报告,公布了部门人员处理结果,多名员工因处理不当被免职或降级。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