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基金二期声明:厦门元新兰产投冒名设立,提醒公众注意投资风险
AI导读:
国家大基金二期发布声明称,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冒用其名义设立公司,双方无任何关系。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受理撤销申请,并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国家大基金二期提醒公众提高警惕,注意投资风险。
5月30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大基金二期)发布声明,称有主体冒用其名义设立公司。近日,有消息称国家大基金二期在厦门成立产投新公司,但实为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新兰产投)冒用名义设立。
大基金二期明确表示,从未授权或追认相关投资行为,元新兰产投系通过虚假材料假冒设立,双方无任何隶属、股权或业务关系,其行为与大基金二期无关,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涉事企业拟被“拉黑”。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受理国家大基金二期提出的撤销冒名登记的申请,并进行调查处理。5月28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发布告知公告,拟将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移出商事登记簿,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天眼查最新信息显示,厦门元新兰产投的企业状态已从存续变更为其他。此前媒体报道称,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5月27日核准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投资活动、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等。
但该公司实际系假冒设立,与国家大基金二期无任何关系。声明全文如下:
近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现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假冒我公司名义设立,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我公司声誉,现严正声明:
一、我公司从未授权或事后追认任何主体投资设立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双方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与我公司无关。
二、我公司提示公众提高警惕、注意投资风险,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如发现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的非法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关键词:国家大基金二期、厦门元新兰产投、冒名设立、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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