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5月29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段某侵害胖东来名誉权,需发布道歉信并赔偿40万元。段某在未核实情况下发布不实视频,导致胖东来品牌受损。胖东来发布调查报告证明商品合格,表示将坚决依法维权。

5月29日深夜,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了胖东来起诉“红内裤”当事人“两个小段(小)”的一审结果。5月28日,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需在其个人抖音账号发布经法院审核的书面道歉信视频,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并赔偿胖东来40万元经济损失。

截至5月30日8时,“两个小段(小)”的账号尚未发布道歉声明。段某的抖音账号拥有一定粉丝基础。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段某作为自媒体从业者,理应知道网络传播的广泛性,但在未核实情况下发布不实视频,存在主观过错,依法认定其行为侵害了胖东来名誉权。

基于胖东来的品牌影响力等因素,法院酌定段某赔偿40万元。双方当庭均表示暂不上诉。今年1月30日,段某反馈其购买的女士红色内裤掉色、过敏,胖东来随即下架相关商品并检测,报告显示商品符合标准,支付检测费用14.36万元。

胖东来发布调查报告,证明所售商品合格。段某传播误导性信息,让消费者对胖东来品牌产生质疑,导致其他商场下架该品牌产品,工厂订单被取消。胖东来表示将坚决依法维权。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