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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政府消费券补贴诈骗案宣判,被告人夏某某虚构店内消费订单,骗取补贴款13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以罚金。法官提醒,薅羊毛需谨慎,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远离法律红线。

在大众印象中,“薅羊毛”多为精打细算的消费行为,但一旦越界,可能触犯法律!近日,上海宣判了首例政府消费券补贴诈骗案。

5月29日,被告人夏某某因虚构店内消费订单,骗取补贴款13万余元,被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以相应罚金。

2024年,上海市政府推出“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旨在刺激消费。消费券以摇号方式发放,中签消费者可享受满1000减300等补贴。然而,夏某某却发现了“商机”,通过购买并虚构交易核销消费券,骗取政府补贴。

夏某某是上海某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得知店铺可核销消费券后,他开始在网上购买消费券,虚构交易进行核销,共计骗取补贴款13万余元。

法院认为,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政府补贴,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且有坦白、退赃情节,法院从轻处罚。

此外,法官提醒,“薅羊毛”需谨慎,利用电商平台、信息差套利等行为,若触犯法律,将承担严重后果。如通过虚拟定位抢券、转卖消费券等行为,均可能构成犯罪。

政府发放消费券是刺激消费、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唯有消费实际发生,政策效果才能实现。夏某某案警示我们,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远离法律红线。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