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通过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合作,实现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户共享产业发展收益,户均年分红超过20万元。这种机制在云南多地推广,助力乡村振兴。

通过合作社组织生产,龙头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销售渠道,农户通过利益分成共享产业发展收益。这种机制让同样一片土地,产生了不一样的经济效益。

午后阳光炽热,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新街镇大荒地村合作社的黄瓜地里,农户们仍在辛勤劳作。他们不拿固定地租,也不领工资,而是根据销售利润与企业、村集体进行分成。这一变革使得户均年分红超过20万元,土地效益显著提升。

背后是一套联农带农的共赢机制。村两委引导农户出资成立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合作,龙头企业负责技术指导和产品销售,社员则按照出资比例负责土地种植管理。扣除成本后,纯利润由合作社社员与龙头企业共同分红,实现了利益共享。

这种联农带农机制在云南多地推广。普洱市孟连县牛油果产业将三成利润分给农户,蒙自市蓝莓产业农户变身农场主,可获得六成收益。尽管分红比例各异,但共同之处在于通过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让农户共享产业发展红利。

要实现收益共享,首先需选准产业方向。各地自然资源禀赋不同,需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例如,有的企业在热带西双版纳和冷凉丽江布局蓝莓产业,实现全年供应,展现了气候多样性的优势。

收益共享还需依靠市场,做大蛋糕。小农户难以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和技术,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引入,提升了种植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了“种好”与“卖好”的双重目标。

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共享收益的关键。管好技术和销售,企业就能获得利润,从而有动力推广新技术、拓宽销售渠道。同时,联农带农机制还需考虑村集体经济,实现多方共赢。

党员干部在推动农户共享收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面对高风险,农户往往选择保守,不愿土地入股。这时,基层党组织需尊重农户意愿,同时引导其参与,考验着协调能力。

同样的土地,不同的人,不同的机制,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效果。我们期待更多“大荒地村”涌现,让特色产业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