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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筛查发现部分药师姓名出现在多家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费用明细中,存在药师信息被假冒或药师“挂证”的违规情况。要求相关药店、药师及医保部门配合核查,确保参保人员用药安全。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记者徐鹏航、彭韵佳)近期,国家医保局经过严格筛查,发现部分药师姓名在多家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费用明细中重复出现,这一异常现象可能指向药师信息被假冒或药师违规“挂证”的情况。对此,国家医保局于28日正式发布公告,要求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及其药师、以及涉及的地区医保部门紧密配合,迅速核查并澄清相关信息。

  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明确规定,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必须至少配备一名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备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师,并且该药师的注册地必须与该定点零售药店所在地一致。

  国家医保局对全国范围内定点零售药店自4月份以来的医保结算数据进行了全面筛查与分析,结果显示:在22个省份中,共有289家定点零售药店的135名药师存在跨省份审方售药的违规情况;在19个省份中,3154家定点零售药店的792名药师存在跨地市审方售药的违规情况;而在24个省份中,高达2070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8583名药师在同一地市内跨机构审方售药。

  国家医保局强调,驻店药师必须在岗在位,严禁挂名或兼职。营业时间内,必须有药师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以确保参保人员的用药安全、合理且有效。药师信息被假冒或药师“挂证”等违规行为,不仅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的安全,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正规注册药师的合法权益。

  国家医保局已明确要求,相关药师应立即开展自查。对于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定点零售药店假冒信息或“挂证”的药师,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主动联系当地医保部门说明情况。同时,要求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全面审查本单位药师的配备情况及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此外,各相关医保部门也需对统筹区内可能存在药师被假冒或“挂证”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深入的核查。

  据悉,国家医保局将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智能监控以及数据筛查等多种手段,不定期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师配备及在岗履职情况、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医保制度的健康运行。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