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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对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不再公示相关信息,已停止公示4842.47万条异常名录信息,涉及2551.24万户经营主体。新修订的办法5月1日起实施,将提升信用修复效率,营造公平公正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

  5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为经营主体提供信用修复便利,对已经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将不再公示相应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实现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不留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累计停止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达4842.47万条,涉及经营主体2551.24万户,其中包括企业501.53万户、个体工商户2013.4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24万户。

  新修订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经营主体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并通过审核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停止公示其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这一改革举措积极回应了市场主体的关切,有效提升了信用修复效率,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预计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我国经济稳步复苏与增长。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