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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旨在以制度创新赋能企业发展,从多个方面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包括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战略部署,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旨在以制度创新赋能企业发展,进一步释放微观主体活力,培育更富活力、更具韧性、更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此意见从多个方面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包括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等。

意见强调,要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础,以完善公司治理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主要目标是,经过5年左右,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普遍建立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方面,意见提出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意见要求健全企业产权结构,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支持民营企业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并发挥资本市场对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动作用。

此外,意见还提出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包括强化战略管理、内部管理、风险管理和科学民主管理。同时,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完善创新要素高效配置机制,健全创新导向的激励机制。在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方面,意见强调完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体系,完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培育优秀企业文化。

为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意见提出健全企业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企业服务体系。最后,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以企业制度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植入: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企业创新、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