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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2月1日起,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2025年一季度,全国水资源税收入达104亿元,新试点地区水资源税申报户数增至8.7万户,节水意识显著提升。改革措施在减轻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的同时,助力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人民网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车柯蒙)自2024年12月1日起,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根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水资源税可以按月、按季度或者按次申报缴纳。2025年一季度,是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后首个完整的季度征期。国家税务总局透露,水资源税首季征期运行平稳,改革效应初步显现。

  2025年一季度,全国水资源税收入达104亿元,其中新试点的21个省份收入43.5亿元,较2024年季均水资源费收入增长16.4%。新试点地区水资源税申报户数增至8.7万户,增幅18%;0.35万户此前无证取水的纳税人完成申报,节水意识显著提升。这一改革在没有增加终端用水负担的同时,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为应对地下水超采和污染问题,水资源税对地下水设置了高于地表水的税额标准,鼓励企业调整用水结构,减少地下水使用。同时,高尔夫球场、滑雪场、洗车、洗浴等特种取用水行业面临更高的税额标准,节水效果显著。首季征期,新试点地区地下水、特种行业取用水量分别较去年季均下降15.4%和41.5%。

  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职能,基本依赖政府财政拨款维持盈亏平衡。为减轻其负担,改革在计算取水量时考虑了合理损耗,并在售水环节将水资源税在终端综合水价中单列,减轻税负。新试点地区城镇公共供水企业首季征期税负较去年季均下降8.7%。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与财政、水利部门紧密合作,提升纳税人办税便利度,确保改革措施见效,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助力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文章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