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助力民营企业投融资环境优化
AI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为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近年来,我国在优化民营企业投融资环境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但仍存在制度性障碍和金融服务适配性不足等问题。未来需瞄准痛点,政府、企业和投资者共同发力,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投融资环境。
日前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设有“投资融资促进”专章,为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优化民营企业投融资环境,是推动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
近年来,我国在优化民营企业投融资环境上取得了显著进展。尤为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启动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并在浙江、广东等地先行试点相关条例。今年,该法正式施行。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司法支持。各地政府和金融机构也纷纷推出优化举措,如北京证券交易所内设创新层和基础层,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截至今年1月,北交所上市公司已达263家,超八成为中小企业,近九成为民企。深圳推出的“首贷户”培育机制也已惠及数十万首贷户。资本市场的注册制改革大大缩短了科创板和创业板IPO审核周期,促进了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此外,供应链金融、银行间市场的“科创票据”等金融工具的创新,也为成千上万民企提供了融资便利。
然而,在优化民营企业投融资环境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例如,制度性障碍尚未完全破除,隐性壁垒依然存在,产权保护执行不力,这些都制约了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能力。同时,金融服务适配性不足,针对轻资产科技企业的信贷产品创新滞后,供应链金融覆盖面有限,大量中小民企难以纳入核心企业信用链条,风险定价机制也存在失灵问题。未来,需瞄准这些痛点,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投融资环境。
政府层面,应加强制度保障、市场引导和金融支持。根据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和融资支持等核心条款,支持民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工程,并享受国家支持政策。同时,建立企业维权快速通道,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切实落实法治保障和破除隐性壁垒。此外,还应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扩大政策性担保范围,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如推动“新三板—北交所—创业板”转板机制,鼓励企业并购重组等。通过数字化赋能民企信用体系,建设全国统一企业征信平台,整合税务、社保和海关等数据,推广“以信换贷”“数据贷”模式,解决轻资产企业融资难题。
企业层面,应提升融资能力和治理水平。优化资产结构与融资策略,盘活专利、商标和数据资产等无形存量资产,提高再投资能力。主动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上市或发行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探索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强产业链协同,通过应收账款融资和订单融资等方式,借助大企业信用获取低成本资金。同时,利用大数据风控模型和数字化信用档案提升融资效率。
投资者层面,应优化投资生态和加强风险管理。金融机构应提供适配民营企业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如基于研发投入和专利数量等非财务指标开发“科技贷”“人才贷”等专属金融产品,并通过各种担保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权利质押贷款。设立民企专项投资基金,鼓励PE/VC投资成长型民企。增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信心,建立ESG投资标准吸引长期资金,引导机构投资者增加对优质民企的持股比例。引入AI大数据分析优化风险评估模型,加强信贷风控管理,减少银行信贷对抵押物的依赖,提高信用贷款占比。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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