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优化现行政策,支持境内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高效融资。内容包括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灵活便利的企业募集资金境内使用和外汇风险管理、简化管理程序及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等。

● 本报记者欧阳剑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5月23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3日起公开征求意见。该《通知》旨在优化现行政策,回应市场诉求,支持境内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高效融资。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完善本外币一体化的跨境资金管理。针对当前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的人民币和外币跨境管理政策不统一的问题,《通知》提出了本外币一体化的管理办法。随着证监会将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及H股“全流通”的管理由审批制转为备案制,汇兑环节的资金管理政策也需同步更新。同时,考虑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实施逾10年,市场主体在登记时间要求、账户使用、资金汇兑等方面期待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

《通知》共包含二十六条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允许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并使用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或境内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可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二是企业募集资金境内使用和外汇风险管理更为灵活便利,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上市主体可自主选择外汇风险管理途径。三是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如将发行上市、增发登记时限延长为30个工作日,将减持登记时限调整为减持后30个工作日等。四是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原则上要求资金汇回境内,但考虑到企业境外使用的合理诉求,若已获发改、商务等部门批复或备案,也可留存境外使用。

业内人士指出,《通知》中境外直接上市登记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等要求,前期已在北京、上海、广东等12地开展试点,试点运行平稳,具备全国推广条件。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