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发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
AI导读:
近日,六部门联合公布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旨在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支撑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该办法明确了申领方式、使用效力及应用场景,并强调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
近日,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六部门联合公布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将于2025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旨在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为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该《管理办法》共计16条,详细规定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及网号、网证的相关内容。其中明确了申领方式、使用效力及应用场景,并强调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特别对未成年人申领、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作出了特殊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遵循自愿使用原则,鼓励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行业和互联网平台在用户自愿的基础上推广应用网号、网证,同时保留、提供现有的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身份登记和核验。互联网平台在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时,需确保未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享有同等服务。
在信息收集方面,《管理办法》严格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充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互联网平台在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进行身份登记和核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用户同意外,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所收集的信息仅限于网络身份认证所必需,不收集其他信息,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互联网应用。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坚持“最小化提供”原则,在需要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但无需留存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场景下,仅向互联网平台提供核验结果。对确需获取、留存用户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需经用户单独同意,并向互联网平台提供必要的明文身份信息。同时,依法履行协助义务时,提供的信息仅限于网号、网证对应的真实身份信息和认证日志信息。
目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用户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申领并使用网号、网证,以便在互联网服务及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中实现非明文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减少个人信息采集和留存,实现公民身份信息“可用不可见”,降低互联网平台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投入成本。
(文章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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