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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正构建“345”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旨在以更低成本、更快速度将金融资源引入科技创新领域,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包括政策体系、产品供给体系、专业服务体系、四项试点和五类金融机构差异化优势。

5月22日,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金融监管总局正持续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即“345”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旨在以更低成本、更快速度将金融资源引入科技创新领域,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

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徐想摄)

郭武平介绍,“3”代表政策体系、产品供给体系和专业服务体系,“4”为四项试点,“5”则指发挥五类金融机构的差异化优势。

他详细阐述,“3”涵盖政策、产品供给和专业组织体系。政策体系方面,总局联合多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科技金融政策,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等。产品供给体系上,指导银行保险机构针对科技企业特点,推出“贷款+外部直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服务。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银行业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已达1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专业组织体系方面,引导金融机构优化管理体制,大中型银行已设立科技金融部门,全国科技支行数量达2178家。

“4”项试点旨在增加科技企业长期资本支持。包括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和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

“5”指发挥五类金融机构优势,构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互补、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协同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政策性银行提供中长期、低利率融资,商业银行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保险机构完善产品体系,资管机构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加大股权投资,其他非银机构也发挥专业优势。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