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构建“345”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进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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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介绍“345”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旨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包括政策体系、产品供给体系、专业组织体系、四项试点及五类金融机构的差异化优势,助力科技企业获取更多长期资本。
5月22日,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在发布会上介绍,为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即“345”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旨在让金融资源以更低成本、更快速度流入科技创新领域。
“3”代表政策体系、产品供给体系和专业组织体系。政策体系方面,总局联合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一系列科技金融政策,涵盖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及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产品供给体系方面,指导银行保险机构针对科技企业特点,推出“贷款+外部直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专业服务。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银行业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余额已达1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专业组织体系方面,引导金融机构优化科技金融管理体制,大中型银行已在总行及省分行设立科技金融部门,全国共设立科技支行2178家。
“4”指科技金融四项试点,旨在助力科技企业获取更多长期资本。包括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及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
“5”则强调发挥五类金融机构的差异化优势。构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互补、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协同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政策性银行提供中长期、低利率融资,商业银行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保险机构完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障,资管机构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加大股权投资,其他非银机构也发挥专业优势。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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