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措施
AI导读: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创投全链条提出21条举措,旨在吸引全国VC/PE机构,解决募资难题,营造敢投愿投氛围,拓宽创投基金退出渠道,打造全国创业投资高地。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提出21条具体举措,吸引全国VC/PE机构入驻四川。
四川省委金融办介绍,此次《若干措施》有四大亮点:一是拓宽募资渠道,解决创投基金募资难题;二是调整基金考核机制,营造敢投愿投的投资氛围;三是培育耐心资本,增加创投基金退出渠道;四是创新投资服务,为创业投资提供全链多元赋能。

《若干措施》明确,到2030年末,全省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将达到500家,管理基金2000只,基金管理规模达到4000亿元,打造全国创业投资高地。
具体措施包括:实施创业投资主体倍增计划,支持优秀管理机构长期发展,鼓励上市公司和“链主”企业开展创业投资,建设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区;开展资本入川行动,政府让利社会资本,加强基金出资联动,吸引长期耐心资本;加大机构项目对接,挖掘重点项目,打造线上对接平台,建立线下对接机制;松绑创业投资基金考核,完善风险容忍与容错免责机制,推动创投基金打消顾虑;拓宽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渠道,畅通企业境内外上市与并购渠道,放宽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基金存续期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还规定,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2年,最长可放宽至15年,体现四川甘做耐心资本的决心。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做好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提供投资估值服务,搭建投后赋能平台,支持被投企业,强化投贷保担联动支持,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吸引海内外创业投资人才。
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将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作用,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支撑。
四川省委金融办解读称,在募资端,完善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基金让利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投资端,搭建对接平台,挖掘优质项目资源,拓宽对接路径;在管理端,设定投资损失容忍率,松绑政府、国资出资的创投基金考核;在退出端,畅通企业上市与并购渠道,放宽存续期要求,简化退出流程。
(文章来源:创业资本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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