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起正式施行,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平等法律地位和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新法标志着民营经济进入新阶段,是中国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将激发经营者能动性,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5月20日起正式施行,这一举措备受广大民营经济组织的关注,并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记者近日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会长王理宗,以了解民营企业家对新法的看法以及新法施行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

王理宗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经济组织送来了“身份证”和“通行证”,标志着民营经济进入新阶段,是中国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新法明确了民营经济组织的平等法律地位,让无数民营企业家如释重负,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可持续性的良好预期。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为中国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新法的出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和价值。这张“身份证”打消了很多民营企业家的顾虑,让他们能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新法将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贯穿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提供了一张“通行证”。这意味着民营企业能够和其他经济主体一样进入各个领域同等发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王理宗表示,新法是宣告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宣言书,明确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并对“民营经济退场论”等不正确的议论给予强烈回应。新法施行标志着民营经济由过去的政策红利向制度红利、法律红利升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新法将党和国家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广大民营企业的关怀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激发经营者的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圳作为民营经济大市,拥有庞大的民营经济主体。王理宗建议政府部门尽快梳理政策法规,清除与新法规定有悖的规章,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让深圳成为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先锋。

王理宗呼吁民营企业家要深入领会新法的深刻内涵,依靠法治力量获得更多的发展资源,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行业协会商会也应组织民营企业家学习新法。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