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自主与单边开放举措
AI导读:
文章探讨了深化高水平开放,通过扩大面向RCEP的“零关税”范围、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服务业自主开放与单边开放等措施,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同时,针对周边国家和地区采取单边开放举措,加快打造自主开放、单边开放新前沿。
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深化高水平开放,需将着力点置于区域与周边,采取自主开放与单边开放的独特举措。
主动扩大面向RCEP的“零关税”范围,助力区域经贸合作。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框架下,我国正积极提速降税承诺,扩大“零关税”覆盖范围,建议适时提前履行降税承诺,目标覆盖95%以上商品。同时,针对东盟中间品、工业品,加快实现“零关税”全覆盖,利用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深化东盟企业融入区域产业链供应链。
此外,通过提升RCEP区域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如实施更高标准的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加强与东盟在农产品等领域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合作,降低非关税壁垒,推动形成中国-东盟农产品共同大市场。
在服务业自主开放与单边开放方面,计划扩大单边免签政策,涵盖欧盟、东盟等国家和地区,延长免签停留时间,吸引友好国家人才来华。教育领域,将扩大独立办学政策,放宽留学生实习与工作限制,推出STEM政策,吸引全球高科技企业合作办学。医疗领域,将扩大外商独资医院政策实施范围,提升国际优质医疗服务要素进入国内市场的便利程度。
同时,探索开放基础电信业务,扩大文化、科技与人才、金融领域的单边开放,包括放宽境外艺人演出限制,制定国际人才单边开放政策,吸引科技人才,以及拓宽自由贸易账户使用范围,扩大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覆盖范围,加快人民币国际化。
针对周边国家和地区,中国将采取单边开放举措,促进中日韩自由贸易进程,提升中国-海合会自由贸易合作,单边实施《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深化中拉经贸合作。
为加快打造自主开放、单边开放新前沿,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沿边地区、重点口岸实施单边开放政策,特别是在海南自贸港建立“境内关外”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制度,加快核心政策落地,实现除限制与禁止目录外的商品进出自由便利。
(课题组组长:迟福林;课题组成员:杨睿、匡贤明、郭达、陈薇、王越弘;主要执笔人:匡贤明)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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