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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填补了我国民营经济领域立法的空白,多维度筑牢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根基。该法从法律层面确立了民营经济的地位,系统破解其发展痛点,为民营企业带来“及时雨”和“定心丸”,提供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发展潜力。

  央广网北京5月20日消息(记者樊瑞黄昂瑾万玉航)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填补了我国民营经济领域立法的空白,多维度筑牢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根基,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受访专家和企业家纷纷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期盼,从法律层面确立了民营经济的地位,系统破解其发展痛点,为民营企业带来“及时雨”,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成为安心发展的“定心丸”。

  民营经济地位获法治保障

  今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该法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机制,落实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民营经济已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让大家深受鼓舞。

  满帮集团董事长兼CEO张晖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确立了民营经济的平等地位,破解发展痛点,对民营企业来说意义重大,体现了国家的重视与支持。

  他山科技CEO马扬表示,法律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提升到国家立法高度,对民营企业来说,这种制度性确认非常重要。

  回应民营企业关切,规范执法行为

  针对执法乱象,民营经济促进法也予以回应,明确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庄聪生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提出禁止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规范异地执法行为。

  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表示,司法部将坚决遏制趋利性执法,切实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

  民营经济促进法还通过制度安排回应痛点、难点,推动解决症结问题。例如,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优化投融资环境。

  新大陆科技集团总裁王晶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提供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发展潜力

  中央党校教授杨英杰表示,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归根结底是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

  数据显示,民营企业提供了大量城镇新增就业,成为外贸经营主体。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能提振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和投资热情。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白重恩也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利于稳定预期,激发民营经济的发展潜力。

  马扬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带来的政策稳定性,让企业敢于在关键技术上重仓布局。

  王晶指出,她重点关注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关于“科技创新保护”与“公平竞争机制”的条款,真正实现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

  庄聪生表示,民营经济将肩负更大使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将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

(文章来源:央广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