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交能融合发展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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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规划协同、政策协同,拓展应用场景,加强科技研发。到2035年,将实现交通运输与新型能源体系的全面融合互动。
新华财经北京5月20日电 (记者叶昊鸣)日前,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日,交通运输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
当前,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李颖列出一组数据:全国交通基础设施已建风、光等清洁能源装机容量突破89万千瓦,充电桩数量累计达到3.5万个,充电停车位约有5.1万个,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占比高达77.6%,清洁能源船舶在建和已建超过430艘,全国铁路电气化率已达75.3%……
李颖表示,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推动了一批交能融合项目建设,持续完善交通运输清洁能源供应体系。为推动交能融合发展取得实效,首要任务是加强规划协同。
她进一步指出,要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互动,开展公路水路充(换)电站设施网络规划,与电网规划协同布局,提升清洁能源就地保障能力。同时,指导地方开展交能融合规划研究,明确基础设施沿线新能源、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规模、建设时序及网络布局。
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启曜”和“乘风”行动,推动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加速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李颖强调,还需加强政策协同,鼓励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研究路域范围内绿电直连政策。
拓展应用场景对推动交能融合发展至关重要。李颖说,应充分利用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等土地资源,推进清洁能源就近开发;加快建设一批零碳枢纽、港口;加强充(换)电设施建设,特别是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打造智能化双向充放电项目。
指导意见提出,到2035年,我国将实现交通运输与新型能源体系的全面融合互动,纯电动汽车成为新车销售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广泛应用。
李颖表示,将持续推动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等领域的应用,扩大新能源重型货车规模化应用,并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推进铁路机车车辆节能改造。
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地机场,将常态化使用可持续航空燃料,推动交能融合高质量发展,还需加大科技研发力度。
依托国家科研平台和重大项目,建立交能融合技术装备研发平台,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如交通能源系统与能源网柔性互联等;推进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完善安全、节能、环保标准……一系列举措正稳步实施。
李颖强调,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行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设交通强国和新型能源体系具有战略意义。部署实施标志性交能融合项目,将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用能结构重大调整,形成可再生能源替代的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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