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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指导意见,明确加快推进国家级电力应急力量建设,包括建成7个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2个研究中心,提升跨区跨企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能力,同时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增强电力应急抢修恢复能力。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指出,将加速国家级电力应急力量的建设步伐。国家能源局详细规划了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研究中心的建设时间节点、能力标准以及保障要素,旨在推动建成7个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2个研究中心,并确保它们具备实战能力,从而有效提升跨区跨企协同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意见》着重强调了多个方面的要求,包括健全电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完善电力应急政策标准体系、加强电力应急力量建设、提升电力应急监测预警和风险管控能力、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抢修恢复能力、推进电力应急科技创新和装备配备、强化电力应急评估保障体系等。

 在电力应急政策标准体系的完善上,国家能源局对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应急队伍调用、重要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等制度规范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通过加强相关文件的宣贯落实,为灾害事故预防、应急事件处置和电力应急保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和保障。

 针对增强电力应急抢修恢复能力,《意见》特别提出,要提高重要用户的电力自保能力。国家能源局出台了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及其自备应急电源监督管理办法,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加强了对重要电力用户的统一认定管理,并督促其按规定配置、使用和维护自备应急电源。同时,加强对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的检查指导,努力提升重要电力用户应对涉电突发事件的能力。

 此外,《意见》还着重指出,要提升电力应急物资储备水平。电力企业需加强电力应急装备和重要设备备品备件的储备,并有针对性地优化电力应急专用物资的品种、规模、结构和布局。同时,进一步规范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维护管理,提升电力应急物资的全程监管、统一调拨和动态追溯等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灵活机动的储备运行机制,确保应急物资的及时更新换代。(白丽斐)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