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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明确城市更新专项投资,支持城市更新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出台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增强融资的精准性、适配性和有效性。

  红星资本局5月20日消息,5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城市更新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今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有关情况。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出台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将对城市更新贷款实行项目清单制管理,由城市政府对项目进行初选,金融机构对备选项目自主评审,增强融资的精准性、适配性和有效性。

  去年财政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发国债等资金超过4250亿元,支持地方开展城镇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等项目。今年,国家发改委指出,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支持城市更新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等工程。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将于今年6月底前下达。

  城市更新行动蕴含着巨大的增长潜力和发展机遇,离不开金融信贷的支持。此前金融监管总局已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城中村改造,参与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并支持低效楼宇、既有商业设施、老旧商业街区等物业项目的更新改造。除了银行信贷外,金融监管总局还鼓励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物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提供金融支持。

  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指出,金融监管总局将积极为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丰富多样、“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满足不同主体、不同项目、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金融需求。同时,指导金融机构对照城市更新行动的具体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流程、业务系统和绩效评价体系。

  财政部也提到,将推动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加大对城市更新相关项目的支持。并鼓励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支持。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则认为,此次明确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城市更新专项,充分体现了资金投向的聚焦性以及中央财政工具对城市更新的重视。

  廖媛媛还介绍,金融监管总局也将研究出台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2020年之前,全国主要是广东、上海等地银行城市更新贷款做得较多。当地银行配合属地政府的城市更新政策,制定本行的城市更新贷款政策,促进了银行贷款的投放。

  廖媛媛指出,此次制定的新办法聚焦城市更新行动本身,通过实施城市更新项目清单管理,明确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和流程,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满足城市更新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后续,金融监管总局也将抓紧完善办法内容,按程序印发,指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行动,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供给。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