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D项目融资多元化,助力生态导向开发
AI导读:
生态环境部推进EOD模式应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财政部严查新增隐债,EOD项目逐步规范化。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资金渠道多元化,包括政策性贷款、政府项目债券等。引入社会投资人,联合设立SPV公司加速项目融资进程,山东省等地出台配套政策支持。
公开信息显示,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期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工作的通知》,提出在试点先行、项目培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EOD模式应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路径。与此同时,财政部也披露将严查EOD项目操作中出现的新增隐债情况,确保项目健康运行。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随着多部门强化支持和监管,EOD项目正逐步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地方政府及地方融资平台在获取资金方面,思路愈发开阔,融资渠道也明显呈现多元化趋势。
中华环保联合会农业环保专委会秘书长袁秀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现EOD项目的融资和落地,关键在于城投或产投积极开展金融评级和担保,确保项目有坚实的金融支撑。同时,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与社会投资人联合设立SPV公司的形式,实现业务运营的专业化,吸引更多融资,但务必确保SPV公司组织架构合理稳定、合法合规。
清晰资金来源,助力EOD项目提速
记者观察到,随着试点项目的成功落地,多地EOD项目开始加速推进。在此过程中,资金依然是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面临的关键问题。
以江苏无锡锡北运河流域治理为例,从运河治理到形成绿色智造产业园,项目投资高达50亿元,其中政策性贷款达33.5亿元。这笔资金不仅实现了水环境的综合治理,还助力打造了40亿元的绿色智造产业园。
无锡市政府相关负责人透露,操作EOD项目,首先要争取政策性贷款,主要包括国开行和农发行两部分资金。这两家政策性银行均针对EOD项目发放贷款,且贷款额度根据项目级别有所不同。
然而,随着项目多元化,仅靠政策性贷款已难以满足需求。对此,袁秀丽建议,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可采取政府项目债券、政府基金与投资运营公司模式以及开放性金融、环保贷模式等多种融资方式。
袁秀丽强调,政策性资金到位是前提,还需注重资本闭环、产业链闭环以及建设和运营闭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随着EOD项目类型增多,明确项目边界和内容成为获取融资的关键。袁秀丽指出,EOD项目的子项目数量、覆盖范围、体量要适中,项目建设内容、工程量、投资、收入来源要明确且核算细致,以增强项目可融资性。
引入社会投资人,加速EOD项目进程
EOD项目资金获取的核心前提是产业、融资、审批、运营的前置。
袁秀丽认为,产业前置需在项目规划阶段明确产业导入方向,确保产业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发展;融资前置需在项目启动前完成融资方案设计;审批前置需提前完成审批手续;运营前置需在项目建设阶段考虑运营需求。
为降低项目管理难度,一些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采取了“社会投资人+EPC”一体化招标方式,由社会资本方承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任务。
近期财政部通报的6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显示,地方政府在EOD项目中应避免“兜底”收益情况,防止新增隐性债务。
袁秀丽建议,地方政府应通过联合设立SPV公司的形式解决融资难问题。由县级地方平台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引入实力雄厚的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SPV公司),加速项目融资进程。
对于SPV公司的设立,袁秀丽指出,需确保组织架构合理稳定、股权结构合法合规。
一位地方政府人士透露,SPV公司的股权架构通常呈现“三位一体”特征,即地方国有平台持股不低于51%,央国企持股30%至40%,专业产业运营商持股10%以下。
业内人士表示,地方政府应抓住设立SPV公司的机遇,推动招商引资。延迟组建将导致政策性贷款到账周期延长,错失产业导入机会。
随着EOD机制的完善,政策配套也在跟进。例如,山东省已创新一系列配套政策支持EOD项目,包括纳入省环保金融项目库、优先享受绿色融资贷款授信和政策优惠等。
袁秀丽建议,地方政府应积极争取各类奖补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如防洪、水利、生态环境等补助资金,或申报专项债券。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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