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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旨在加强募集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规则强调专款专用、加强对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和使用进度的监管、强化安全性、提升使用效率、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并做好与独董制度改革和《公司法》修订的衔接调整。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5月15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旨在加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性与使用规范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该规则将于2025年6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整体来看,《监管规则》共修改条文12条,新增9条,归并1条,删除1条,核心修订内容涵盖多个方面。首先,强调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专注主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募集资金使用提出总体要求,明确超募资金最终用途,严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其次,加强对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和使用进度的监管。明确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及相应罚则,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并要求上市公司在发现相关情形时主动信息披露。同时,对于募投项目延期实施,需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再者,强化募集资金的安全性。规范现金管理行为,明确产品期限,并对资金账户实施更严格监管。提升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能力,强调上市公司应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推动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制度落实。

  此外,规则还旨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便利上市公司置换资金,明确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时的重新评估论证要求,引导公司密切关注募投项目进展。

  同时,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保荐机构需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发表意见,强化持续督导责任,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最后,做好与独董制度改革和《公司法》修订的衔接调整。删除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事项发表意见的要求,并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文章来源:新京报)